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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级科技项目经费巡视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开发(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级科技项目经费巡视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联系人:蔡传成   林雨

联系电话:0376-8093680

联系邮箱:xystck@163.com

地址:信阳市新五大道与新六大街交叉口香格里拉花园一号写字楼1102室

邮编:464000

 

 

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级科技项目经费巡视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开发(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加强对科技项目经费的监督,提高科技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按照《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信阳市科技项目经费巡视检查制度》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市科技局将对2016年度立项实施的市级部分重点科技项目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一)督促项目承担单位遵守国家和省、市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和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科技经费合理、规范使用。

(二)掌握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和科技经费使用情况,以及项目的绩效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科技经费使用绩效的改革措施。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重点是我市2016年度市本级立项实施的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类别的科技项目。重点是经费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部分其它项目。10至20万元项目抽查率60%以上,10万元以下项目抽查率40%以上。

三、检查内容

(一)科技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承担单位是否按照项目计划进度及合同书规定开展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实际实施进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是否按要求进行结题验收,是否按计划履行合同义务。

(二)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项目资金是否及时到位;项目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用途和开支范围,有无与项目实施无关的不合理支出,有无挤占、挪用科技经费的现象,确保专款专用;项目承担单位科技经费内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财务是否按项目独立设账。

(三)督促项目按计划实施,确保达到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项目实施进行绩效考评。项目实施有无取得关键技术突破,有无获得标志性技术成果。新产品开发、经济效益提升等情况。成果的转化应用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影响和作用情况。

(四)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制度建设等。

四、检查方法

(一)准备阶段。各县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布置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和项目负责人,对照检查内容,由项目负责人同单位财务人员,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和财务凭证,等待检查。

(二)实地检查。在各项目承担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科技局条财科将组织有关人员赴实地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重点查阅会计资料和原始凭证,核查科技经费使用真实情况,必要时延伸检查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和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对违反财政纪律的行为,严肃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纪律。本次科技项目经费巡视检查要严肃工作纪律,参加检查的人员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不得参加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等活动,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等。

(二)高度重视。各县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技项目经费巡视检查工作,要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对照有关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科技经费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科技经费的规范使用,确保科技经费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科技经费的绩效。

六、其他事项

(一)检查时间。2017年6月至9月,具体到各单位检查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再另行通知各县区科技部门和项目承

担单位。

(二)材料准备。各单位需要事先准备好被检查项目情况书面汇报材料及所有拟查验的材料,包括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实施绩效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财务账册及凭证等。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