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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

    企业去政府办事不知道流程怎么办?

    :《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本省应当推进政府服务标准化。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公布全省各级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其标准化工作流程、办事指南,并及时调整。相关行政机关不得单独设立和实施目录之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应当依法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单位、设定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审查标准、办结时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投诉渠道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内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不得含有其他、有关等模糊性兜底条款;有关部门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办事指南之外的材料。

    怎样让企业少跑腿?

    :《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政务服务实行一窗通办。政务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企业和个人办理一件事模式建立综合服务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窗通办服务模式。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事项应当受理,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限定办件数量。

    第三十七条规定,实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省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利用电脑端、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渠道优化政务服务。本省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按照规定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