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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

    如何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编制并公布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涉企保证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等应当按照下限标准收取。推广以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实施行政管理或者提供公共服务不得收取目录清单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依法依规收取的保证金,在保证事项完成或者保证事由消失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清退返还。

    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保障市场主体依法享受减税、免税、出口退税,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