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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是衡量一个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为引导激励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落实市六次党代会精神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切实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信阳未来人居科学城市建设,研究出台了《关于鼓励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二、起草过程

    市科技局结合实际情况,《若干政策》起草前期进行了充分调研和座谈,并与市统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多次沟通研究,市领导也多次听取全社会研发投入情况汇报。《若干政策》充分征求各县区,财政、发改、工信、统计、金融、人社、教、税务、卫健等部门,以及中部半导体、航天精工等多家重点企业意见建议,并对所征求意见建议进行充分研究套牢后,吸纳融入政策中。市科技局对意见建议吸纳情况也及时向有关单位进行了沟通反馈

二、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主要内容共十个方面。

    (一)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于在统计局部门有R&D贡献并且首次享受研发财政补助的企业,加大企业研发财政补助力度,在省核定企业研发财政补助金额的基础上,再给予其研发投入2%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均应建有市级以上研发平台(机构)。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各类企业研发机构研发平台、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等。

(三)建立规模以上企业后备库。筛选一批动态入库企业,不断壮大规模以上企业群体,实施激励引导、融资支持、“一对一”精准服务。

(四)优化规模以上企业群体结构。大幅提高规模以上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对规上工业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进入规上企业行列的企业,除兑现高企奖励外,再额外分别补助5万元。

(五)积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支持政策。

(六)提升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医院的R&D投入,市财政按R&D贡献额度给予1%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七)积极培育引进新型研发机构。大力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建立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

(八)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及时主动落实各项科技补助资金,补助经费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创新主体统筹用于自主开展研发活动。

(九)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牵头承担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自筹资金与财政科技资金配比,原则上自筹资金不低于申报支持额度的3倍。利用好省科技贷、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社会资本,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

(十)在加强考核评价、规范研发投入会计核算、提高研发投入统计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