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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信阳市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的政策解读

《信阳市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于20211219日印发,现就有关问题予以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深入信阳革命老区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第六次党代会和市政府第五次全会要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促进全市创新型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河南省科技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豫科 〔2020135 号)精神,参照我省先进地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工作局等9部门会签印发了《信阳市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信科〔2021〕83号)

二、制定过程

根据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市科技局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文件的各项起草工作。文件起草流程如下:首先由牵头科室根据领导安排,参照河南省科技厅、郑州市等有关省、市文件精神,起草了文件初稿;其次在有关市直部门、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及有关企业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20211124日经市科技局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后,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研究。在2021126日市科技局组织召开的局班子会上,研究审议了《信阳市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根据局班子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再次修改完善,并报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工作局等9部门会签印发

    三、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包括正文和附件。正文明确了工作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措施组织实施5个部分,附件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创新型企业培育目标进行年度分解。

一是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深入信阳革命老区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规模,持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发展目标。到2023年,建立完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企业为支撑、创新“双百”企业和科技“雏鹰”企业为引领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培育发展体系,打造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蓬勃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是重点任务。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夯实创新型企业发展基础;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壮大创新型企业发展核心骨干力量;培育创新“双百”企业,带动创新型企业集群发展。

四是支持措施。实施创新型企业财政奖补;实施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支持创新型企业培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创新型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创新型企业建设重大创新平台;支持创新型企业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大对创新型企业金融服务力度;积极落实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强化创新型企业要素保障。

五是组织实施。加强统筹保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政〔202128号)要求,文中所需奖励资金由受益财政安排落实,中心城区管理范围内企业奖励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各县企业奖励资金由本县财政负责兑现落实,鼓励有条件的县加大奖励支持。强化责任落实,将高新技术企业净增数、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等纳入县(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三个一批”暨项目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经济运行调度指标。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政策宣传,开展创新型企业培育成效宣传和总结表彰,营造良好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