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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科技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信阳市科技局实际情况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本项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年底,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2021年信阳市科技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0余条,其中通过信阳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0余条,通过信阳市科技局网站公开信息700余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50余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同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支纳入局年度财务预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规范流程。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协同系统,进一步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制度,主动、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平台建设作为科技工作的重要宣传阵地和信息公开渠道,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充分运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发布通知、公告,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2021年,我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700余条,通过科技信阳公众号推送信息300余条。

(五)监督保障一是健全机构。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政务公开领导为副组长、各室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分管负责人主抓、相关室具体抓的良好工作局面,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网站信息维护及政务热线处理工作。二是完善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信阳市科技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阳市科技局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主动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明确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受理机构、处理程序;明确监督方式和程序。合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设置等栏目。三是严格把关。严格执行经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的先审后发制度,对文字内容、审发程序等实行专人监督和管理,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四是强化督查。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个人年度考核及各项评优工作中,重点围绕政务信息公开,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对政务信息公开回复不及时、公开内容不规范、引发行政诉讼等问题严肃落实责任,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工作落实成效显著的,在各项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0

15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综合能力。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常态化培训,提供相应的工作交流平台,学习优秀单位的工作方式方法,汲取他们的先进经验,提升工作人员的创新能力。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公开时效性不强等问题仍然存在。是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有时信息公开不及时,存在滞后现象。下一步按照上级要求,加强《条例》学习,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公开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