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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 | 被占用6年的征地款回到村民手里

  “小尚,征地款已经返还给我们了。跑了快两年了也没着落,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给解决了……”最近,北山口镇水地河村村委刘主任在电话里高兴地对我说。

  为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市纪委监委动员全市3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一对一联系村(居),重点要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作风问题。我负责挂联的是水地河村。

  “挂联是好事儿,我们热烈欢迎,但就看你们能不能给咱老百姓办点实事了。”没想到第一次到水地河村委开展工作,村主任就瓮声瓮气地说。

  村里八组村民孙某将他负责保管的该组50万元的征地补偿款变成了个人理财分红保险,群众来来回回向各级各部门反映,跑了快两年了,一直得不到解决。走访中我发现组里群众对这件事意见很大,让我也意识到一定要尽快解决。

  经与公安、信访、镇纪委相关同志了解核实情况,我终于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2012年,水地河村新农村建设占用八组土地40余亩,经协商,村委支付征地补偿款50万元。经村民小组代表商定,由孙某代管这笔款项,其他三人共同设置两位密码,以这笔钱的银行利息作为被占地群众的补偿收入。

  2014年村民核实该款项保管情况时,发现这50万元已经被孙某以密码遗忘为由重新补办,并改存为个人理财保险了。

  事情虽然弄清楚了,但处置却成了难题,孙某既非党员又非村组干部,截至目前也没有获得任何利益,走司法程序成了唯一的解决办法。一方面,我们做好群众解释、安抚工作,积极引导和帮助群众收集相关证据,为起诉做准备。同时与孙某沟通,明确告知其司法解决可能的后果,尽量推动双方达成共识。

  “我把存折带过来了,我现在交还村委……”迫于压力,孙某将存折送了过来,但是并没有告知密码。他心中仍存有侥幸,认为只要将存折交出来就行了。由于前期做了扎实准备,我们当即决定到法院起诉,第一时间冻结了存折资金。

  经巩义市人民法院判决,解除了孙某与巩义市北山口镇水地河村第八组村民组土地补偿金50万元委托代管,要求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土地赔偿金及利息56.2万元。

  “这56.2万元收到后,我们马上召开了组内村民代表会议,换了保管人,重新商定了补偿款管理办法,随时接受八组群众的监督……”再次来到水地河村,村委刘主任眼神中有了更多的信任,让我对挂联工作也有了更多的期待。(河南省巩义市纪委监委干部 尚发辉 || 责任编辑 张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