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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位:

    现将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信安委〔2018〕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信安委〔2018〕8号)

 

 

 

 

 

                                     2018年6月4日

 

 

 

 

 

 

 

附件

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高温汛期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安委会15个联合分包督导组:

    当前夏季高温及汛期已经来临,高温、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逐步增多,加之企业生产进入旺季,安全生产事故进入了易发、多发、高发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全市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抓住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契机,将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作为一条主线,务必召开部门党组会,县乡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进行专题学习,并带动机关全员集体学、全面学,深刻领会和把握《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内容和要求,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采取切实可行有效的措施,坚决堵塞管理漏洞、消除监管盲区,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严格的标准,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我省其它地市和我市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再推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要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各县区要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紧盯事故易发多发、高风险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时推动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二要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认真组织执法检查,深入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随机开展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督促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事故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岗位等,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操作规程,落实防范措施,杜绝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坍塌等同一性质事故反复发生。四要强化安全生产追责问责。要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失职追责问责力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负责、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安全检查不到位、尤其是针对少数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不敢抓、不敢管、行动少、落实差,甚至“零执法、零处罚”等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厉惩处。

    三、切实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道路交通领域,要围绕“人、车、路、站”,严厉打击客运车辆以包代管、违规挂靠等行为,严格落实出入站安全检查手续,扎实开展旅游包车、班线客运、危险品运输和联网联控四个专项行动。建筑施工领域,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突出防范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垮塌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重点强化施工企业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矿山领域,要强化雨季防汛、防排水、防雷电“三防”检查,严密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的巡查监测,严防淹井透水、溃坝漫坝和滑坡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领域,要继续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三年综合治理,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对遇水、受潮、受高温影响容易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要实施重点监控,严防事故发生。消防安全领域,要深入组织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三年综合整治活动,突出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市综合体、老旧小区、拥塞楼道等火灾高危单位,以及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大巡查检查和惩戒整治力度,加强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

    四、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执法攻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攻坚月”行动的统一部署,立即行动起来,切实用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这把“利剑”,集中打击、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整治一批事故隐患。行动期间,凡是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一律依法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凡是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一律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凡是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并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责情况;凡是不配合执法检查、限期内未整改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按上限实施行政处罚;凡是存在非法行为、拒不整改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一律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取缔关闭,形成强大的执法声势和严处重罚的高压态势。

    五、立即开展新一轮督导检查。市安委会15个安全生产联合分包督导组近期要立即分赴分包县区,重点围绕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情况、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情况、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安全防控情况、“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部署情况、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攻坚月”行动部署开展情况、应急管理情况以及上次督导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督导工作(具体督导方案另行通知)。市直有关部门也要在本行业领域组织专项督导组,以严格的督导和问效,进一步督促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安全应急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值班带班和应急值守,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加强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