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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科技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准确掌握我市科技服务业发展情况,加强我市科技服务能力建设,完善科技服务业工作机制,根据省科技厅统一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本次统计对象为2017年度信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科技服务业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的法人单位。

上述“科技服务业”是指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科技推广与应用领域服务业。

上述“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一是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是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三是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二、统计内容

全市科技服务业统计的内容为单位固定资产、本年度收入、支出等指标(详见相关统计报表)。

三、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科技服务业统计工作由省科技厅组织实施,省统计局业务指导,省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具体实施。

(二)信阳市科技局具体负责信阳市行政区内的科技服务业统计。

(二)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内的科技服务业统计;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直属单位的科技服务业统计。

(四)为做好本次统计工作,省科技厅制定了《河南省科技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请参照实施。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请登录信阳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xinyang.gov.cn/)下载。

四、时间要求及联系方式

统计工作完成后,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将统计汇总表和统计单位目录清单(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3月11日前报市科技局成果合作科,电子版发送至成果合作科专用邮箱。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合作科:陈立娜  0376-8093676

电子邮箱:xyskjjcgk@163.com

通讯地址:信阳市新五大道与新六大街交叉口香格里拉1号写字楼1108室

 

附件:

1.河南省科技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doc

2.信阳市需统计单位(134家).xls

3.2017年度科技服务业统计工作问题答疑.doc

4.科技服务业统计单位目录清单.xls

5.统计表(包含企业和事业两张表).xlsx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