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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开发(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信阳市委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信发〔2013〕7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根据《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信科〔201699),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17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的要求,其总值(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2.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不少于2人;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

    3.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省、市重大科研任务和参与国内竞争的能力。

    4.实验室应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结合应用开发研究,构建知识创新体系和科技实验研究体系,促进开展创新活动,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创新源泉和开放共享的创新环境。

    5.主管部门及依托单位能保证指导实验室运行和管理,组织与督促实验室建设,协助市科技局开展实验室的检查、验收和评估,依托单位能保证提供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

    6.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7.其他应当遵照《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信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信科〔2016〕99号)文件规定的事项。

    (二)分类条件 

    1.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在本学科领域应具备突出的科研活动成绩,拥有国内、省内领先的科研成果,具备承担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科技学术交流与合作。

    2.依托企业组建市级重点实验室,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企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并具备较强的科研和创新实力,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在本行业长期开展相关领域的研发,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两年以上,主持或参与了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有较大的科研投入,近两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2%。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限报1项,依托单位为高校的限报2项。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明确、集中,并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二)申报联合建设的实验室必须有联合建设协议书,并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个建设单位在实验室建设和运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县(区)科技局或主管部门,应按照要求认真审核后推荐上报,指导申报单位填写《组建信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报送至信阳市科技局计划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市级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信阳市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

三、申报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日截止。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计划科:肖兵、陈小龙、林博  8093688

电子信箱:xysfzjhk@163.com

    报送地址:羊山新区新六大街与新五大道交叉口香格里拉1号写字楼11楼1105房间

 

    附件1:组建信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院校类).doc     

    附件2:组建信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企业类).doc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