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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娱领域回归天清气朗

  近年来,文娱行业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大批高质量、有创意的文娱产品和新业态与群众见面,更好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但文娱行业并非完美无缺,反而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和问题,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频频出现,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耽改”之风等新问题愈发凸显,一些明星艺人违法失德、劣迹斑斑,对社会特别是青少年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败坏行业形象,损害社会风气,必须坚决重拳整治,还文娱领域天清气朗的良好风气。

  各类乱象的滋生,一个层面会使“唯流量论”“唯利益论”充斥整个文娱行业的创作环境,导致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持续下降,进而降低观众的认可与信赖,破坏文娱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根基。而在更深的层面,则会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法治环境,破坏社会公序良俗,荼毒未成年人心灵,最终从根本上丧失文化艺术应有的功能属性,消解社会的文化和道德基础。

  文娱领域乱象涉及面广、关联度高、复杂性强,仅靠一个方面单兵突进难以全面解决问题。近日,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凝聚各有关部门的监管合力,针对不同层面突出问题导向,既加强源头治理,又注重全链条覆盖;既力求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而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要严格落实各方面主体责任。要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及时对违法失德人员和纵容违法失德行为的经纪公司、明星工作室进行行业抵制和联合惩戒;要加强文娱企业和各类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效益考核,引导资本与产业良性互动;要坚决打击“黑灰产”等违规违法行为,积极构建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要把树立导向与严明惩戒结合起来,鼓励和加大优质文化产品创作供给,更好满足多样化文化需求,涵养培育良好文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