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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信阳市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

时间:2026-07-28 来源:规划科

各县(区)科技局,各开发(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加快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努力把科技创新关键变量转化为促进发展的有效增量提升产业链创新整体效能,助力建设六新两品现代化产业体系,根据《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26年度信阳市重点研发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围绕我六新两品重点产业链群发展,聚焦重点方向,推动六新两品重点产业链群核心技术取得突破。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请作脱密处理。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6630日后出生),鼓励青年创新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同一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承担一个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已承担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报。

(三)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我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六新两品重点产业链群企业,注册时间为2025630日前,重点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有级(含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项目申请单位须有实际研发活动,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

(四)各申请单位要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项目申请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五)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信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项目可申请财政资金支持,其他县的项目为指导性立项(各县可结合实际给予资金支持、市县联动管理)。项目申请单位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财政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

(六)各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审核,同一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单位同一研究方向申报项目,限推荐申报1项,鼓励单位内部加强资源整合、形成优势团队。

(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各县区、各部门统筹资源、联动支持,鼓励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协同攻关,贯通产学研用

二、组织方式

企业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至市科技局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填报《信阳市重点研发专项申报书》、《信阳市重点研发专项预算申报书》、编写《信阳市重点研发专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所有材料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右上角标识),审计报告要提供1份原件装订在《信阳市重点研发专项预算申报书》正本材料中,材料要求书籍式装订(书脊标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及申报年度),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一份。

2.材料分册装订,《信阳市重点研发专项申报书》和《信阳市重点研发专项可行性研究报告》装订为一册、《信阳市重点研发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书》单独成册,附件按顺序附后。

信阳市重点研发专项申报书》、《信阳市重点研发专项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主要包括: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省级以上研发资质证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科技奖励证书、检测报告、用户证明、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合作协议:主要包括研究目标、技术内容、合作方式、合作期限、成果产权归属、技术转移转化、合作研究费用和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等内容。

信阳市重点研发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书》附件主要包括: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银行信用等级证书、企业上年度单位财务审计报告和2025年财务报表;资金来源证明材料等。

3.申报单位另行编写500字左右的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研究内容和技术关键及创新点、现阶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取得知识产权、奖励和经济效益等)、项目完成后预期经济效益情况等。(不在申报书中装订,单独报送)

四、受理时间及地点

1.报送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提交至市科技局,并在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附件4,一式两份)上盖章确认,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

2.报送时间:2026828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地点:信阳市新七大道榕基产业园数字大厦9901

五、咨询电话

1.项目业务咨询

高新技术产业化科 8093680

社会发展科技科 8093679

现代农业与人才科普科 8093690

2.申报业务咨询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科 8093688

 

附件:1.信阳市重点研发专项申报书

          2.信阳市重点研发专项预算申报书

      3.信阳市重点研发专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4.信阳市重点研发专项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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