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信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信科〔2021〕74号)要求,市科技局组织相关县区,通过自查上报、县区推荐和实地抽查等程序,对市新型研发机构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19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信阳市科技局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376-8093317(市科技局平台科)
监督电话:0376-8093678(市科技局机关纪委)
附件:信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结果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