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开发(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提升市级中试基地服务水平,引导中试基地健康发展,根据《信阳市中试基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就开展信阳市中试基地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2年度备案的市级中试基地,不含在信阳市域内的省级中试基地,共2家(见附件1)。
二、评价时间范围
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绩效评价结果使用
市科技局平台科牵头,组织高新科、农村科、社发科相关业务人员对中试基地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并将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绩效评价或中途退出评价,或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评价资料的,或在评价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不良信用行为的,绩效评价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档次,并撤销中试基地资格。
四、绩效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2023年、2024年中试基地的建设和服务情况以及取得成效等。
五、申报程序
参加绩效评价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编制《信阳市中试基地建设运行绩效总结报告》(见附件2),填写《信阳市中试基地绩效评价申报书》(见附件3),提供必要的附件证明材料,于2025年4月21日前向市科技局提交电子文档(盖章PDF版)。市科技局对材料进行绩效评价。
六、联系方式
电话:0376-8093317
附件: